释义 |
法律分析:准备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去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国务院下发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