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研究生考试作弊该这样判: 1、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别人实施考试作弊罪提供作弊设备或者帮助的,依规定予以处罚,所谓组织行为,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而共同实施的获取考试问题、分析考试问题、提供、使用窃听、窃听设备、传递分析答案、联系考生或家长的行为,这里的组织范围不仅是指组织考生作弊,还包括组织家长、监考人员和相关辅导教师参与作弊; 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和答案罪,是指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和答案的行为; 3、替代考试罪是指替代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这些犯罪中的法律规定应从狭义上理解,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研究生考试作弊构成三年以上刑罚款的,并处三年以上刑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