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办低保的重大疾病有尿毒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重症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办低保有两种情况: 1、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家人患重大疾病可以办理低保; 2、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患有重大疾病申请低保不予受理。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有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 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