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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流程
释义
    (一)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流程
    1、用人单位核实其职员的犯罪事实或者特定事实;
    2、用人单位内部讨论职员的去留;
    3、通知职员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雇的结果。
    (二)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特定事实的发生,劳动合同效力中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的规定,能引起劳动合同暂行停止履行的特定事实是: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
    1、收容审查,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有关规定,收容审查机关是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对象是有流窜作案嫌疑的或有犯罪行为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来历不明的人;收容审查期限累计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拘留,此处所说的拘留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剥夺人犯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逮捕的对象是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清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人犯。所以,具有上述情况的,用人单位可将事实上报给工会确认,并公司内部处理,是只暂停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还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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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