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中山买房可直接落户吗 |
释义 | 不能。根据规定,外地居民在中山市购买房屋后,连续居住满3年,且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在中山买房入户,有两种方式,但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稳居就业入户:在中山市连续办理3年社保+3年居住证+自有住房(房产证上面必须要有自己的名字)或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 在中山落户的规定条件是: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落户申请;连续购买社保满1年以上或办理居住证满1年以上;申请人落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 法律依据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符合本规定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三条 市、镇人民政府(区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负责入户复核、办理入户手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人才引进、救助人员和收养弃婴、退役军人安置受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上述类型人员落户工作。 第五条 进一步放宽、优化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最近连续参保满1年且有自有住房,或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在我市最近连续参保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但在校就读未婚的学生)、父母,可申请落户中山。有自有住房的,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没有自有住房的,户口登记在参保地属地居委会集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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