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 一、具体流程: 1、领取户外广告审批表格。 2、持相关资料到城市管理规划科办理户外广告前置审批手续。 3、持所有资料到区市政管委、区工商局办理相应手续。 二、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申请设置一般性户外广告(自设广告):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2)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5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筑物产权单位出据的房屋产权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单位统一设计的意见。 (5)设计安装安全保证书(由安装单位写)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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