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自首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未被掌握的其他罪行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者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客观: 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拓展延伸 特别自首的法律条件和适用范围 特别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事实尚未被发现或者尚未被控告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悔罪态度的行为。特别自首的法律条件包括:主动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被发现或者控告的前提下自首;能够主动补救或者消除犯罪后果;自愿接受惩罚。特别自首适用范围包括:对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违法行为等具有刑事责任的行为,均可适用特别自首的法律规定。特别自首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可减轻或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结语 特别自首是指在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控告前,犯罪嫌疑人自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表示悔罪态度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特别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特别自首的条件包括主动供述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控告、能够补救或消除犯罪后果以及自愿接受惩罚。特别自首适用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和违法行为等具有刑事责任的行为。在刑事诉讼中,特别自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可减轻或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公布):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监察官制度,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二十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贪污、侵占、挪用军人保险基金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责令限期退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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