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毕业学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新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通过对接相关部门信息系统进行人员信息比对,能够在系统中核实的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复核当地人社部门报送的送审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直补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或经由学校转账等方式予以拨付。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