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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单位社保欠费,新单位怎么交费
释义
    法律分析:原单位社保断缴后新单位不会为其补缴,只会重新进行缴纳。如果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持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原单位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离职后进行社保缴纳:
    1.原单位报停为你缴纳社保费,办理增减缴费表(手续),现在是网上申报。
    2.以个人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材料是: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到当地税收社保窗口办理,也可以网上申请。
    (1)首先是最后一家企业给你办理停缴手续,同时单位也给你出具离职证明。
    (2)然后你拿着离职证明到社保局办理封存和转移手续,出具加盖社保章的单据。
    (3)你拿着加盖社保局章的转移单据以后,回到你所需要交纳的省市,如果有单位接纳最好,如果没有单位接纳你找一家缴存社保的挂靠,委托他们帮你办理续接手续就可以。当然,这里边需要一定的手续费用,费用的多少是根据当地各社保代办机构收费标准来定。
    单位会在系统上将你的关系转移出来,并带好你的相关文件到社保局盖章封存,之后会讲养老保险手册交给员工本人,最后一页会有人事和社保中心的盖章。
    也可以根据养老保险手册上的记录了解你在该公司的缴纳情况,然后,携带自己的相关资料到最后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缴纳社保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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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