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真过来的合同对方盖章了的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传真过来的合同对方盖章了的是否有效 1、传真过来的合同对方盖章了,合同成立,但是不一定有效。合同还应当具备生效要件,即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协议签字了反悔可以吗 协议签字后可以反悔,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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