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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负责人接到工程建设项目后要尽快熟悉工程的情况,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或督促房开、指挥部、公建单位业主委托其燃气工程项目予设计单位设计。要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完成期限、价格和质量的具体要求以及交付的份数,突出设计质量重要性。
    1、工程部应积极收集获取工程建设相关信息和资料,分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时委托项目设计,明确设计内容、期限、质量等要求,签订设计合同。
    2、工程部应督促设计单位按期、保质地提交设计图纸。
    3、工程部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图纸进行必要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并督促修改。
    二、建设准备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工程部负责人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具体规模和施工资质要求,采用发包或招投标方式方式优选施工单位,并签定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工期、造价和质量要求,并应签定文明、安全施工协议书作为附件。施工合同签定后,一般工程由工程部内部监理,重要的、限额以上的工程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压力管道工程须委托特检中心监检。
    2、各类市政管道、场站燃气工程和户内庭院管道工程,工程部应组织施工图设计会审。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拿到施工图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施工图的会审或协助房开做好会审工作;对一些规模大或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确定后,工程部应组织设计单位向安装单位作施工图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后应签发会议纪要。中小型公建单位燃气工程及部分对接工程可应组织施工图内部会审。
    3、项目安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马上着手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图纸内部会审和现场核对、图纸的内部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压力管道工程施工方案、准备施工机具等;材料为甲供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图及会审纪要填报设备材料申购单,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经理室批准后送交物资采购部落实采购工作。
    4、进场施工前安装单位应向工程部提交开工报审表及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等材料。工程部在接到安装单位的开工申请后,应立即组织工程项目负责人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开工条件,如不符合开工条件,工程部审查后应立即书面指示安装单位如何补充和完善,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同时工程部要组织项目负责人编制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进入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时,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等对一般环节施工的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关键工序、重要质量控制点和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督,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违章作业等及时发给安装单位整改通知书或必要时同时开具罚款通知单并备案,发现严重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时可下达停工令直至取消工程承包资格。
    2、停工令下达以后,工程部应督促安装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整改完毕后安装单位应书面报告工程部要求验收、复工,工程部在验收合格后签发复工令,复工令须备案。
    3、安装单位在完成每一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及重要质量控制点(如管材、管件的检验;管沟、示踪线和覆土的检验;除锈、防腐的检验;吹扫、试压和气密性的检验等)。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报工程部检验。安装单位必须在上述每项工作开始前24小时通知工程项目负责人,在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检验并现场签单认可,不得事后补签。凡因安装单位原因引起的质量不合格以及未经项目负责人检验而擅自掩蔽的工程一律作返工处理或剥离检验,不计工程量,并由安装单位负责赔偿责任。工程部接到报验单后应一周内予以复检,不合格则书面指示整改,合格则在报验单上签署合格意见。
    4、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重视对安装单位的施工作业准备状态的控制,经常性的检查人员、机具、作业环境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5、施工过程中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的工程变更进行监控,安装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设计状态的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工程部,项目负责人根据变更申请,经与设计部门研究后,共同签批《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图(设计状态改变、修改)。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也应通过工程部下达到安装单位。
    四、竣工交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内部竣工预验收,同时整理好竣工文件资料(含竣工图电子文档光盘)。以上两项工作完成后,应向工程部提出书面的竣工验收申请。
    2、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安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设计、安装和工程接收单位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书面指示整改;同时要对安装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书面要求其补充和调整。
    3、现场检查合格和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后,工程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相关程序,验收后应签发竣工验收单(或纪要),如有不完善的地方,须明确完成整改的时限。整改完成后,安装单位填写《整改工作报验单》报工程部,工程组织人员复查。工程部还需协助房开组织的专项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相关接收部门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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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