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手写病假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释义
    就近就医是国家鼓励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应干涉劳动者就医权利,但用人单位有管理权。只有具备医师及以上职称和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能发放病假建议书,必须是亲自诊治的病人,并在病历和门诊登记表上记录。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才有效。各专科医生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建议书。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的病假建议书视为无效。
    法律分析
    不合理也不合法。国家鼓励就近就医,社区就医。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应当干涉劳动者就医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发放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的职权。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建议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有效。各专科医生(除急诊值班医生外)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建议书。签发病假建议书日期必须与诊治日期相一致。凡是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者,视为无效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
    拓展延伸
    病假条的法律要求及适用范围
    病假条的法律要求及适用范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因病需要请假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条。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病假条应当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疾病诊断、请假期间等内容。此外,病假条还应当由医疗机构或医生签署,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病假条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病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规定,病假条的要求和适用范围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雇主和员工都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病假条的合法有效。
    结语
    合理合法保障员工权益。就医权应受尊重,用人单位不得干涉。医师需具备处方权方可发放病假建议书,且仅限于亲自诊治病人。医生签发的病假建议书必须与诊治日期一致,且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为有效。病假条应符合法律要求,包括员工信息、疾病诊断、请假期间等,并由医疗机构或医生签署加盖公章。病假条适用于各类单位,旨在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和病假真实性。雇主和员工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病假条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4 7: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