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保管合同包含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仓储保管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仓储物名称; 2、仓储物的数量、质量; 3、货物验收的方式、保管期限、货物进出库及其损耗; 4、计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5、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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