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招标的公平公正,招标必须公开透明,过程中也必须进行录像。而且如楼上所说需要保存,一般是工程竣工后至少两年才能删除。如果招标过程有问题,录像就是第一证据,没有录像的招标是不合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私自录音录像也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