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两个率先”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决议》 根据十六大的战略部署和江苏的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我省“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既要努力体现中央对江苏发展的要求,又要充分反映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还要注意保持与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相衔接。实现“两个率先”的总体构想是:到2010年左右,全省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盾更加殷实:到2020庄左右,全省总体上基本实现观代化,把江苏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教发达、生活富裕、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省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增长1.4倍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4000元(约3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007E左右(约200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约1000美兀)。我省三大区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时序是:2007年前,苏南地区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2年前,苏中地区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前,苏北地区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