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房屋,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由法院处理。分为三种情况:1.双方同意竞价取得。2.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3.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可拍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可协议分割房屋。若对房屋的价值和归属未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可按以下情形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2.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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