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构成: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4、客体要件:客体为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