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银行的工作人员是不能查询客户的私人资料,除非是公安机关介入并出示相关调查文件,如果没有,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客户的任何相关储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属于侵犯了客户的个人隐私权,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这家银行。客户的存款只要是合法的个人收入,别人没有权利非法看到,银行员工道德行为法则上规定,为储户保密,所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看到个人的存储状况,但是不是说不能看到,这样要有各级的授权,和必要的申请文件,比如法院带着文件,来查账等,所以是有条件的看到,可以看到存款,但是不能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