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能源购置税取消时间 |
释义 | 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等三部委正式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早在3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另外,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原来定的目标政策是,2020年底之前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将完全退出。 会议中还确定了,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了2019年的新能源补贴政策。2020年1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曾表示:“可以肯定,今年7月1号前,新能源汽车补贴不会再进一步退坡。” 2019年新能源补贴政策要点: 1、 续航里程要求再次提高。新的补贴政策要求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不得低于250km,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续航里程不得低于50km,低于该续航里程标准的车型将取消补贴。 2、 补贴金额降低。以续航里程超过400km的纯电动车为例,2018年最高可拿到5万元的国家补贴,而2019年新政出台后,最高只能拿到2.5万元补贴。 3、 电池能量密度要求更高。新政策规定,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125(含)-140Wh/kg的车型按0.8倍补贴,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0.9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4、 取消地补。《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2019.3.26-2019.6.25)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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