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是否应该针对先天性喉癌患者提供特别保障服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和风险特征制定保险条款。如果先天性喉癌患者的风险特征存在较高的风险,保险公司可以对其提供特别保障服务。但是,保险公司不得因先天性喉癌患者的身体状况而拒绝或者提高其保险费率。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和风险特征制定保险条款。” 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者生理特征而拒绝承保。” 3.《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者生理特征提高其保险费率。” 总结: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和风险特征制定保险条款,同时也不能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者生理特征而拒绝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如果先天性喉癌患者的风险特征存在较高的风险,保险公司可以对其提供特别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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