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不论多少年,如果不去补办结婚登记的,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不能认定为婚姻关系。认定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关键点在于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时间点,而不是同居时间的长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