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平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
释义 | 一、和平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1、和平离婚孩子分配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法院综合判断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判决; (3)八周岁以上的,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何协议离婚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结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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