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功的缓刑的结果是什么,失败的缓刑有哪些后果 |
释义 | 成功缓刑的结果为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失败缓刑的后果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怎样做才能争取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缓刑的条件有: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争取缓刑要做到有悔罪表现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缓刑的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撤销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成功争取缓刑 关于成功争取缓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案情简述周某某利用担任广州某巴士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某汽车进出口公司提供生意上的帮助,在2010年10月通过巴士公司出纳刘某的账户收受某汽车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黄某芳贿送的10万元,为其亲友购房消费。 在2009年到2010年10月期间,周某某利用其采购的便利,为深圳公司营销部副经理张某提供帮助,事后分三次收受好处费34万。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某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案思路及心得丁一元主任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本案有多处自相矛盾的地方,证人证言明显存在矛盾,证据链条无法环环相扣,合理怀疑不能排除。 丁一元和李晓明律师开展数项工作: 1、丁主任决定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证人黄某芳做了调查笔录,证实其付给周某某的10万元为借款。 2、调查广州总公司的企业性质,发现其股东之一的某公司于2000年11月改制为内部员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故企业性质发生改变,变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结果历经6次开庭及二次延期审理后,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以下意见: 1、对黄某芳贿送的10万元不予认定为贿款; 2、被告人周某某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审判决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广州市检察院认为区检察院抗诉无理由,向中院提出撤回抗诉,中院裁定撤回。 相关内容: 累犯可以判处缓刑吗,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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