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收入以及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批发和零售种子、农药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所得都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征的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 批发和零售种子、农药不征收增值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以及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等,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该内容由 杨伟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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