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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1、关联单位:
    保税区企业在2021年6月7日前,将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21年度信息登记号,通过邮件等方式提供给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由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对企业进行关联,未经关联的企业,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无法受理相关材料。(注意:在企业关联未成功之前,请企业勿在网上进行任何操作!)
    2、网上申报:
    保税区企业在网上申报操作时,首先查看上级单位是否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国际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若是,表明关联成功,企业可以开始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申报操作。
    3、递交材料:
    企业根据2021年文件规定在网上填写相关申报内容,内容确认无误后在网上进行提交,同时按文件要求打印相应申请表格,准备齐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与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预约时间,递交书面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1)。
    4、递交书面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
    1)《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上的内容须填写完整,“用人单位承诺”处需单位盖章,“经办负责人签字”处需签字。
    2)材料清单系统自动生成,与《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打印在一张纸上,正反面打印,在材料清单页空格处“递交资料共 页”、“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签名: ”、“联系电话: ”需填写完整。
    3)递交书面材料时,须备齐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企业人事工作专员带好单位介绍信(我公司人事服务企业,可免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现场递交材料。
    5、申报递交书面材料时间
    1)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书面材料递交:
    非博士生: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30日
    博士生:2021年6月8日—2021年12月31日
    2)2021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申请:2021年6月22日前。[申请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企业,按沪教委学【2021】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件要求内容进行网上申请,相应的书面材料于规定日前提交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递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关联单位:
    保税区企业在2021年6月7日前,将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21年度信息登记号,通过邮件等方式提供给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由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对企业进行关联,未经关联的企业,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无法受理相关材料。(注意:在企业关联未成功之前,请企业勿在网上进行任何操作!)
    二、网上申报:
    保税区企业在网上申报操作时,首先查看上级单位是否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国际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若是,表明关联成功,企业可以开始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申报操作。
    三、递交材料:
    企业根据2021年文件规定在网上填写相关申报内容,内容确认无误后在网上进行提交,同时按文件要求打印相应申请表格,准备齐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与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预约时间,递交书面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1)。
    四、递交书面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上的内容须填写完整,“用人单位承诺”处需单位盖章,“经办负责人签字”处需签字。
    (二)材料清单系统自动生成,与《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打印在一张纸上,正反面打印,在材料清单页空格处“递交资料共 页”、“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签名: ”、“联系电话: ”需填写完整。
    (三)递交书面材料时,须备齐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企业人事工作专员带好单位介绍信(我公司人事服务企业,可免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现场递交材料。
    五、申报递交书面材料时间
    (一)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书面材料递交:
    非博士生: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30日
    博士生:2021年6月8日—2021年12月31日
    (二)2021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申请:2021年6月22日前。[申请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企业,按沪教委学【2021】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件要求内容进行网上申请,相应的书面材料于规定日前提交保税区受理经办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递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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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