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原单位的养老保险不转移新单位也是可以缴纳的。如果要办理转移手续,需要新参保地提交审核接续的申请,由原参保地同意之后,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