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