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合同协议解除的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 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我国法律未作这样的要求,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 采取协议解除程序,何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一、您知道合同协议解除中损失赔偿是多少 (一)合同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其损失范围应当包括实际支出的损失(这种损失实际是信赖利益损失的性质)和可得利益损失(即如果该合同可能履行完毕可能得到利益的损失)。该损失赔偿既可以在合同解除协议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协议解除后主张。 (二)由于实际支出损失是当事人基于同能够顺利履行完毕而投入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与合同订立、履行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赔偿。 一般认为,协议解除情况下的损失赔偿应当包括以下费用: 1、订约费用。即合同各方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非合同义务之附加费用。包括合同文本费、订立合同的服务费、劳务费等。 2、合同协议解除所支出费用。包括协议文本费、为达成协议而生的服务费、劳务费等。 3、合同履行所生费用。在协议解除合同后,原合同权利义务标的已经恢复原状或作价补偿,但原合(三)同义务履行所生的附加费用应归入损失赔偿之中予以赔偿,包括运输费用支出、劳务费用支出等。如本文所引案例中甲建设公司所主张的“已投入工程的实际损失”即属于此种性质的损失,若查明确系投入该工程的合理费用,则应当给予支持。 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能够如约履行可以得到的利润,因此,不能因为合同解除而否认这种损失的存在。民法典是调整交易关系的法律,当事人之所以投入各种费用订立和履行合同,实际上是为了使其在订约时就可以预见到的利益得以实现。而合同的解除使得这种预期利益最终不能得以实现,导致当事人缔约目的落空。 订立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投资,投资就是为了获得利益,这种投资从正常的商业贸易的角度而言,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获得一定的利润,哪怕是将这笔资存在银行亦会获取一定的利息,更何况大多数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际就已经能够预见到这种利益的存在。故合同协议解除后存在可预期利益的损失,且这种预期利益的损失与合同解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当给予赔偿。 二、民法典中解除协议签了合同还有效吗 解除协议和签订合同在效力上是无关联的,签订合同一般依法成立即有效。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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