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具体程序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条件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1)开庭。刑事诉讼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挥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可以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互相进行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不仅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而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 (5)评议和审判。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何罪,应否处以刑罚;有无从轻、从重、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解决;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等,并依法作出判决。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具体特点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是: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普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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