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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找不到人了是去哪里起诉离婚
释义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离开住所地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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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