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发行要求:1、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价格相同、发行条件相同;2、可以按票面金额发行或溢价发行;3、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或无记名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