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薪资上扣的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到年底是不会发还的,在退休之后会以养老补充保险的方法发放。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薪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薪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