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 其特点是: (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经批准,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4)股票可以交易与转让; (5)股东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每股有一表决权,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公开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 按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的概念与内容有哪些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 股票的内容如下: 1、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称,该公司依何处法律在何处注册登记及其注册的日期、注册地址。 2、发行的股票总额、股数和每股金额。 3、股票的类别、根据股票持有人权利及义务的不同,股票可分为多种类型。目前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和转让的股票都是普通股票,一般都不注明类型。 但假如是特别股票,在票面上就应当标明其股票种类。 4、股票的票面金额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5、股票的发行日期及股票编号、假如是记名股票,则要写明股票持有者(股东)的姓名。 6、股票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签章,主管机关或核定发行登记机构的签章。 7、印有供转让股票时所用的表格。 8、股票的发行公司认为应当载明的注意事项。 二、股份有限公司用交税吗 股份有限公司当然用交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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