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查取个人征信报告,查看是否有异常的贷款、信用卡办理、其他异常的透支记录等。如果有上述情况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将身份证被盗的事情说清楚,结束后收好报案回执单。如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如贷款、信用卡等办理,拨打办理银行客服电话,说明具体情况,要求银行冻结相关业务或销卡。等待公安局最终处理结果,只要查明身份证确实被盗用,则追究盗用人和办理相关业务机构的责任,被盗用者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