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又来了个新股东b也是占股5%,那我这个原始股东占多少股,这应该怎么算呀? |
释义 | 一、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1、股权稀释就是指公司再次新发股票时,原有的股权比例就会降低,对于公司的表决权就会变小。公司新增资本期间,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二、如何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股份稀释一般是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进行的,小股权防止股份稀释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缴公司的增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总共65万我出30万能占多少股她是技术股 通常合伙的股权分配是按照出资比例,将100%的股权分割,出资一样的话就是均等分,不一样就是谁出的多,谁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还有一种方案是这个技术的人直接将技术按照价值折合成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资不抵债需要负债,只有一个股东出资占比20%,其余股东与法人都没有出资,请问负债,债权怎么解决? 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该是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全部责任的。但资不抵债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以出资瑕疵范围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个占百分之六十六,另外一个占百分之三十三,小股东想把股份赠送给公司以外的人,大股东有没有权利干涉? 公司股份可以赠送。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属于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与股份的应该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既然股份赠与属于股权转让的一种,则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花了钱购买了30%的公司股份,公司的支出是按占股比例来计算吗比例来计算吗? 投资占股比例的计算方式: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固定,一般应按照股东在投资入股时的出资数额除以公司资本总额计算;计算得出的数额就是股东的投资占股比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公司成立时作为技术入股的股东,在后来公司内部增资时,技术股股东要出资吗? 技术入股一般情况下是要经过评估的。但是未经评自估但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作为出资。如果出资后经查该数额知与实际数额不一致,需要变更出资额或者补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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