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是在毕业两年内,还处在择业期。首先,需要由本人提交一份补办报到证的申请。紧接着,需要工作单位出具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然后,需要学校的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一份介绍信。最后,只要毕业生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如果毕业已经超过两年时间,则属于择业期外。这时,也需要由本人提出一份报到证补办申请,再请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一份报到证遗失证明。最后,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教育局申请补发一份就业报到证证明书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在8月25日前,毕业生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省教育厅授权各高校予以调整,每位毕业生准予调整一次,学校按照调整后的信息打印和签发报到证。8月25日后,毕业生改派、报到证遗失补办等手续仍按照原办法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第十八条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如结业生等)要求当年派遣的,需要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知照浙江省教育厅后方可打印、签发毕业生报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