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执行人父母的财产不一定可以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其父母银行存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除此之外,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下行为也会受到限制: 1、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降低其信用等级,被执行人不能开办公司; 3、招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