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有: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权通过通知的方式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补救措施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包括第三人即权利人行使追认权和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两种。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后,可以经有权的第三人对其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是:权利人同意或进行追认;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合同有哪些补救措施 合同补救措施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如何补救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补救措施主要有: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由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无权代理合同,由被代理人追认;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由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补救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是及时追认,未追认的无效。不具备处分权的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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