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
| 释义 | 公司注册需要的手续如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公司注册完成。 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