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撤销,送出的可以收回吗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撤销,送出的可以收回吗 一、答应赠与后可以反悔吗 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 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2〕道德义务性质的; 3〕公证的。 二、已经赠与他人的东西还可以要回吗 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行为完成后,赠与物品致人损害,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1)原则上不需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的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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