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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释义
    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2.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3.严重违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5.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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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