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没事做又不让人走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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