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质押与抵押各有哪些法律风险?
释义
    法律分析:质押和抵押是常见的担保方式,但二者风险不同。质押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以担保物代位权债,但若担保物被债务人抵押或变卖,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障。抵押权人则可以在债务人违约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变卖抵押物,但如果抵押物价值下跌或不存在,抵押权人的权利就会受损。此外,按照《担保法》,质押和抵押的担保性质和范围不同,需要具体的协议约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八十九条:抵押的范围以当事人的协议为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九十条:质权人对质权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担保物变卖后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担保债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抵押人的抵押物可能价值下降或者不存在的,抵押权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保全或者清偿债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6: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