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和制度。 (2)客观方面必须具有违反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制度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制度的行为”,是特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所规定的各种违纪行为。比如,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行为,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行为,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条 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