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具体内容如下: 1、按现行的规定,产假最长也无法超过一年的。另外,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育有增加产假的,约30天左右;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社保卡开通生育险方式如下: 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理社保卡的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生育险,银行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完成,激活后医疗保险中的生育账户就可以使用; 2、在医疗保险指定的医院,使用社保卡也可以直接激活社保卡功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办理住院、挂号、门诊等登记业务,即可开启生育险功能; 3、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合作的药店买药可以插入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卡消费。参保人在拿到社保卡后,需要在300天内完成激活,否则社保卡将会被挂失,也可以委托他人到指定银行办理,委托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参保人身份证。每个地区的情况都可能存在差异,以当地的实际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