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申领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各地规定不一致。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一般是产后六个月之内,超过六个月就等于自动放弃生育津贴。 自己生育出院后,最好在1个月内将资料交单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医院的住院资料包括病例、出院证、发票,必须是原件。 其他辅助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是提供复印件的,但原件是需要提供给社保部门审核。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待遇申请时间是有规定的,超过办理期限,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