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登记审核需要1至2天。审核的流程如下: 1、个人实名认证提交证件审核申请后,请在提交成功后的24小时内关注,审核结果会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 2、在初审后,填写人能在3个工作日内查询到或收到是否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结果状态通知; 3、符合政策的,签发“电子生育服务证”,可由工作人员帮助打印或申请人自行打印。 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条件如下: 1、具备生育登记条件的个人: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 2、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初婚夫妻; (2)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生育登记网上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 2、填写《生育登记服务承诺书(信息表)》; 3、如生育后登记,需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现孕者需提供近期B超单一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一)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