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比今天有个女同学给我拍了一张丑照,在班里大肆宣传,让班里的人嘲笑我,是侵犯肖像权吗? |
释义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此以外一般不算侵犯,也不犯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比今天有个女同学给我拍了一张丑照,在班里大肆宣传,让班里的人嘲笑我,是不是侵犯了肖像权? 若同学有侵犯当事人肖像权的行为,一般是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因此给受害人带来了损害的,除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之外,还需要依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比今天有一个女同学拍了我一张丑照,在班里大肆宣传,让班里的人都笑话我,是要侵犯肖像权吗? 行为人可以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的情形包括: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同学们,我丑照做头像是否侵犯了肖像权?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是违法行为。侵害肖像权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同学把我的丑照拍成视频发到群里了,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 侵犯别人的肖像权是指除公益性、新闻性的目的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更不能未经他人同意将照片用于营利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我给同学拍了一张照片,他说我侵犯了肖像权,有这个问题吗? 侵犯肖像权的认定方法如下:首先客观上须有行为人加害于被侵权人肖像权的不法行为。其次,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构成条件;再次,损害事实与加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后,行为人主观上应当存在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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