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审核。在定期审核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做出是否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该项医疗技术登记、继续或者停止临床应用该项医疗技术的决定。 法律依据: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三)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