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商号和 商标 区别如下: 一、适用法律不同 商标申请注册需要严格遵守《 商标法 》相关规定进行,因而 注册商标 相关权利受《商标法》保护。 商标权 属于 知识产权 ,受法律保护力度甚高。 国家并没有针对商号制定专门法律,商号主要按照《 公司法 》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商号权属于名称权,受法律保护力度稍低。 二、所起作用不同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 三、适用范围不同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有限期为十年,商标专用权没有地域限制,商标专用权适用范围遍及全国,甚至可以扩展至全球范围。 商号权没有法定的时间限制,它会企业同生同灭;商号权适用范围有限,仅在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管辖 的地域范围内有效。 四、登记原则不同 我国 商标注册 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规定除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必须申请注册商标之外,其它商品是否申请注册商标遵循自愿原则。 商号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原则,企业商号的取得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登记,未经登记商号不得使用。 法律客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